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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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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活动的通知
各分厂、部门:
针对新民“10.24”爆炸事故,县政府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了全县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2016年10月26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易爆物品、社会治理难点大排查和安全生产大整顿活动,要求各煤矿、危化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活动,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安全隐患自查的单位
各分厂、各部门
二、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的时间要求及项目
1、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分厂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的主要项目
⑴、现场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⑵、员工三违行为形成的安全隐患。
⑶、员工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淡薄形成的安全隐患。
⑷、 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及员工不良嗜好形成的安全隐患,要求分厂必须派专人(一个或几个)对本厂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造册登记,分厂负责调查的专人及分厂负责人签字。
⑸、本厂员工所住宿舍、家属房安全隐患的检查。要求分厂必须派专人(一个或几个)对本厂所有员工所住宿舍、家属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造册登记,分厂负责调查的专人及分厂负责人签字。
⑹、以上未提及但可能引发事故的其他安全隐患。
3、后勤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的主要项目
⑴、职工之家、活动中心内各类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⑵、公寓楼、家属楼内各房间内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对公寓楼、家属楼内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住户所在的分厂或部门沟通,共同管理。同时,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员工,要及时通知分厂、安环质监部及综合管理部。
⑶、由后勤部牵头(综合管理部、安环质监部参与)对办公楼办公室内夜间无人时的电器设备开关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灯、电脑、打印机、饮水机、取暖或制冷设备等,对无故开机的情况进行处罚及通报。
⑷、对生活、办公区内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水24小时备用。
⑸、生活区锅炉房操作规程自查、人员业务技能自查及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⑹、对公司车辆的安全隐患、驾驶员违章行为进行自查、整改。
⑺、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检查,杜绝偷盗公司财物的行为。
⑻、对本部门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及不良嗜好形成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⑼、以上未提及但可能引发事故的其他安全隐患。
4、其他部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的主要项目
⑴、本部门办公室内防火、防盗自查、整改。
⑵、本部门办公室内夜间无人时的电器设备开关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灯、电脑、打印机、饮水机、取暖或制冷设备等,对无故开机的情况进行处罚。
⑶、本部门所管辖区域内防火、防盗自查、整改。
⑷、涉及信息安全的部门,对本部门信息安全进行自查、整改。
⑸、对本部门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及不良嗜好形成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⑹、以上未提及但可能引发事故的其他安全隐患。
5、所有分厂及部门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必须按照安环质监部提供的统一表格填写。
6、本次活动结束后,召开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由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针对本厂在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进行汇报。
各厂、部自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安全运行情况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在此期间,公司安委会组织成员不定期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理。
府谷京府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